「举案齐眉」至今用来形容夫妻相敬。它现存最早的出处,是《后汉书》里的一句话——而那一卷写的是不肯出仕的男子,不是妻子。
来源与版本:本篇叙事依《后汉书》(约成书于445年)卷八十三《逸民列传》梁鸿条,文字据维基文库本;末尾马伦之语出自卷八十四《列女传》。关键语句保留中文原文并附英译要点,全篇英译与日译为本站自译;《五噫之歌》逐句对译,保留「噫」字叹句。
卷席而葬
梁鸿,字伯鸾,扶风平陵人。父亲梁让在王莽时官至城门校尉,却死在远地北地,身后一无所有,年幼的梁鸿只能拿一领席子把父亲卷起来埋葬。他后来入太学受业,博览群书而不肯做章句之学——那正是通向仕进的路,他不走。学业结束后,他在上林苑中牧猪。一次失火殃及邻家,他上门询问损失,愿以全部猪只赔偿;邻家嫌少,他就以身作雇工抵偿,早晚勤作不怠,直到里中父老责备主人、称许这位长者,猪才被退了回来。梁鸿没有接受,空手回了乡里。
自择其配的女子
同县孟家有个女儿,按史书并不客气的写法,形貌肥丑而黑,力气大得能举起石臼。她挑拣对象,到三十岁还不肯嫁。父母问她缘故,她说:「欲得贤如梁伯鸾者。」梁鸿听说后便下了聘。她先求取布衣、麻鞋和织作筐缉的工具。到了出嫁那天,她却盛妆入门;过了七天,梁鸿不答理她。她跪在床下请罪。梁鸿说:「吾欲裘褐之人,可与俱隐深山者尔。今乃衣绮缟,傅粉墨,岂鸿所愿哉?」她答:「以观夫子之志耳。妾自有隐居之服。」于是改梳椎髻、换上布衣,上前操作。梁鸿大喜:「此真梁鸿妻也。能奉我矣!」他给她取字德曜,名孟光。
五噫之歌
不久她问:「常闻夫子欲隐居避患,今何为默默?无乃欲低头就之乎?」梁鸿说「诺」,两人同入霸陵山中,以耕织为业,诵《诗》《书》、弹琴自娱,他又仰慕前代高士,为四皓以来二十四人作颂。后来东出关,经过京师,作了《五噫之歌》:
> 陟彼北芒兮,噫! > 顾览帝京兮,噫! > 宫室崔嵬兮,噫! > 人之劬劳兮,噫! > 辽辽未央兮,噫!
肃宗听到此歌很不以为然,要找他,却找不到。梁鸿于是改姓运期,名燿,字侯光,与妻子儿女住在齐鲁之间;不久又南下到了吴。
吴下庑间
到吴之后,他依附大户皋伯通,住在堂下的廊屋里,替人舂米。每天回来,妻子把饭食备好,不敢在梁鸿面前仰视,把食案举到与眉相齐。皋伯通看在眼里:「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,非凡人也。」于是让他们住进家里。梁鸿闭门著书十余篇。病重时,他告诉主人不要送丧归乡。死后,皋伯通等人在吴地要离冢旁为他求得葬地:「要离烈士,而伯鸾清高,可令相近。」葬毕,妻子儿女回了扶风。
成语留下什么,又略去了什么
后人留下了那只食案,忘了那条廊庑。「举案齐眉」今天被理解成夫妻相敬,而《后汉书》把这一幕编在「逸民」而不是「列女」里——那一卷写的是不肯出仕的男子。在原文里,这个动作是别人判断的证据,是主人看在眼里的;它证明的不是夫妇情好,而是梁鸿的避世之心在一个外人看来竟如此分明。
后来的读者把它变成了婚姻的象征。同一部书《列女传》里,马融之女马伦出嫁时对丈夫袁隗说:你若仰慕鲍宣、梁鸿的高节,我也愿随少君、孟光之事。不到百年,这一对已成清贫自守之家的代称。
然而这一卷把决断都给了孟光。婚姻的条件由她开出,丈夫的志向由她试探,是否向世间低头,也是她先问出口。不肯为天子之臣的人,每天由妻子奉食;这篇故事的温柔与它的不对称,本是同一句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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